当地时间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国政府基于网络监管目的制定的,允许以担心颠覆体制为由查看个人数据的《网络安全法》。全球IT企业与国际人权舆论团体认为,自明年6月起实施的该法案,将阻断海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并将成为收紧网络表达自由的手段。
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当天通过了由7章79条构成的《网络安全法》。该法案就网络空间的主权,提供网络交易、服务、基础设施企业的安全义务,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六个领域,规定了管理及监督的权限。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是应对近期愈发猖狂的黑客与网络攻击”,“《网络安全法》是中国成为网络强国的必备法案”。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企业”必须将用户及企业信息全部储存在境内,如政府有要求还需提供“技术信息”。另外,未经政府允许将数据储存在境外的企业,可处以停业或吊销许可。监管当局拥有随时查看影响国家团结或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关内容,以及随时切断网络连接的权限。
中国美国商会主席詹姆斯·吉莫在接受香港《南华早报》的采访时称:“阻断与境外进行自由数据交流的条款,将成为海外企业进军中国市场的贸易壁垒”。国际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指责称:“法案对作为适用对象的企业及行为的定义太过笼统”,“实质上是允许监管当局随心所欲地对网络企业及用户进行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