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以后,日本环境省对功率超过3万千瓦的大规模太阳能发电设施事业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但还是第一次出手阻止次。环境大臣山口壮强烈批评称:“一些新再生能源项目正在成为对当地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扰民设施。”该事件正在成为日本能源相关业界的重要话题。
《日经产业新闻》8日报道称:“围绕为实现脱碳社会建设大规模太阳能发电设施的问题,开发方和居民之间的矛盾正在全国接连发生。太阳能产业正在刮起逆风。”东日本大地震和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日本不断增长的太阳能发电沦落为当地的“扰民设施”。这是日本政府为了普及太阳能设施,在2012年引入固定价格购买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购买新再生能源产电力的制度)后,时隔10年后出现的变化。
随着日本各地砍伐地方半山腰的树木,安装大规模太阳能发电设施的案例接连发生,反对这一现象的居民运动也在不断扩散。随着太阳能发电规模在过去10年里迅速普及到约10倍,负面认识和矛盾也越来越大。《产经新闻》还就太阳能板像杂草一样在山地或休耕地上蔓延的现象,使用了“黑色殖民地”的措辞。
当地居民担心山地的大规模太阳能发电设施会因台风或暴雨引发山崩、洪水等自然灾害。在奈良县的平群町,1000名居民去年3月以太阳能发电设施建设企业为对象提起了集体诉讼。资本金为10万日元的小型企业为了在约48万平方米的山林上安装5万3000片太阳能板,正在砍伐树木。居民们还指出,小企业可能疏于事后管理。其实随着日本政府购买太阳能电力的价格逐渐下降,全国各地出现了放弃事后管理而失去联系的企业。
去年7月,静冈县热海市伊豆山的大规模太阳能发电设施附近冲下来10万立方米泥沙,造成26人死亡的事件成为了反对舆论的导火索。环境省正式质疑的埼玉县小川町也汇报了去年台风后施工现场砂石崩塌的现象。《每日新闻》去年6月以全国47个都道府县新再生能源主管部门为对象进行的调查中,有79%的受访者表示:“在太阳能发电设施的安装及运营方面,和居民存在矛盾。”投诉的内容依次为“坡面有砂石危害”(74%)、“景观恶化”(72%)、“森林砍伐造成的自然破坏”(59%)等。
因此,限制一定规模以上的太阳能设施项目的地方自治团体在全国不断增加。据地方自治研究机构的统计,2014年首次出现了引入限制太阳能发电设备设置条例的地方自治团体,数量从2016年的26个增加到了去年的175个。在日本被称为“日照量第一地区”的山梨县也在去年引入了禁止在泥石流危险地区新建太阳能发电设施的条例。
日本政府计划在2030年之前让碳排放量比2013年减少46%,通过太阳能实现电力总产量的15%以上。但随着各地区对太阳能的不信任日益加深,有人指出有必要修改这一目标。《日经产业新闻》指出:“为了建设太阳能设施,需要正确了解对环境的影响,寻求当地居民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