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在官网发布的信件显示,9月13日,中国政府致信OHCHR称:“中国一直根据国内法、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原则处理从朝鲜来的‘非法入境者’问题。”7月,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伊丽莎白·萨尔蒙等指出:“中国可能将随意拘禁的2000名脱北者遣返,这令人担忧”,中国在时隔两个月后做出了上述回复。
中国加入了1951年制定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1967年)。但中国将脱北者视为“非法越境者”,而非难民,并定期将脱北者遣返。10月9日杭州亚运会闭幕后,大规模强制遣返脱北者就是代表事例之一。中国在致信中称,联合国指责中国关押了2000名脱北者一事“毫无依据。”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规定:“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国家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任何缔约国不得将该人驱逐、遣返或引渡至该国。”根据这一条规定,国际社会一直在合力谴责中国强制遣返脱北者的行为。但中国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在朝鲜境内发生了所谓的‘广泛的人权侵害’”,“不要过度解读。”关于遣返的脱北者人权受到侵害一事也表示“没有证据。”对此,一位外交消息人士称:“这是在正面否认2014年揭露朝鲜内部人权侵害现状的联合国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COI)报告等国际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