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据自由亚洲电台(RFA)等报道称,中国国家安全部于4月26日颁布了《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规将于7月开始实行。
根据新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个人与组织的电子设备、装备和相关应用程序进行检查。一般来说需要市级以上安全负责人批准,但如果情况紧急,有区级以上安全负责人的批准就可以进行现场调查。
外国人也不例外。因此,所有访华人员在出入境或旅游过程中都有可能受到随时盘查。新规被指缺乏对“紧急状况”的具体说明,界定标准模糊。而且有人声称,深圳和上海海关已经开始对入境乘客的电子设备展开随机检查。
对此,法学家陆沈渊向RFA表示:“这将为公务员随意查看普通人手机开辟道路”,“意味着私生活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犯,将营造出围绕国家安全的恐怖氛围。”
近年来,中国政府多次制定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加强了这方面的管控和监视。2021年9月制定的《数据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在中国国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转移至外国,违者严惩不贷。2023年7月经过修订的《反间谍法》扩大了间谍的定义和范围。3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上通过了扩大国家机密范围且规定更加严格的《国家机密保护法》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