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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音乐去年在日赚版权费110亿韩元

郑智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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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流行音乐在日本赚取的全年版权收入超过100亿韩元。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24日表示:“据计算去年通过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JASRAC)掌握的版权使用费的结果显示,达到110.29亿韩元,历史上首次突破了100亿韩元。
” 这意味着,日本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演唱会、娱乐场所等在播放、演出、演唱韩国歌曲时所产生的版权费用一年达110亿韩元,达到同期在韩国产生的音乐版权费用(1115.73亿韩元)的10%。
韩国音乐在日本创造的版权收入2009年为24亿韩元,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35亿韩元和94亿韩元,最近收入增长势头迅猛。
相反,去年通过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的日本音乐在韩国的版权使用费仅为3.7亿韩元,与前一年(4亿韩元)相比反而减少了3000万韩元。
仅从版权费用来看,韩国创造了106亿韩元的顺差。
专家们表示,1998年韩国向日本开放大众文化市场时,不少人担忧韩国音乐市场会被日本流行音乐占领,但正好相反,韩国流行音乐成功抢占了日本音乐市场,并创造了巨大收益。
引领音乐版权费用110亿韩元时代的是电视剧,占版权总收入的75%。
大都是电视剧主题歌和插曲的版权。
去年,在日本主流电视台播出的韩国电视剧有《李?》(NHK)、《爱情雨》(富士电视台)、《Dream High 2》(TBS)等28部,如果加上在有线频道播出的韩国电视剧,估计达70多部。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国际组组长崔宗哲(音)表示:“在日本播出的韩国电视剧中大多有韩国歌手演唱的主题歌和插曲,而且NHK每集需要缴纳1000万韩元左右的版权费。
” 此外,KARA、张根硕、东方神起、少女时代等韩流明星去年做客日本电视台共90多次,他们在节目中演唱的歌曲以及SBS《人气歌谣》等音乐节目在日本电视台正式播出,也成为主要收入之一。
其次为KTV和娱乐场所(11%)、手机移动通信服务(7%)等。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虽然在香港(1.37亿韩元)、台湾(1.3亿韩元)、新加坡(1亿韩元)和美国(5800万韩元)等地也有版权收入,但远不及日本。
”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还表示:“因独岛问题等,日本右翼势力逐渐壮大,因此去年下半年以后,韩流内容资源出口逐渐萎缩。
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韩国流行音乐的版权费收入可能会停滞。


输入 : 2013-02-25 18:05  |  更新 : 2013-02-2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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