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要求从征用判决金里分5126万韩元”的支援团体发送了内容证明

声称要帮助强制征用受害者的团体,在遗属们领取约2亿韩元的判决金后,以11年前的约定为依据索要20%…提出了精确到一分钱的“报酬额”

金恩中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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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6日,韩国政府宣布以“第三者偿还”作为日帝强占时期强制征用问题的解决办法,受害者梁金德(音,图中)和支援团体“日帝强制动员市民组织”等在光州东区5.18民主广场高喊谴责政府的口号。据调查,支援团体11年前与受害者签订了内容为“无论名称如何,都要将实际支付金额的20%交给组织”的约定,并以此为依据向领取判决金的部分遗属索要钱财。/ 金永根记者
23日确认,帮助日帝强制征用受害者的市民团体以11年前与受害者签订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支付20%的判决金。相关团体一直反对尹锡悦政府“第三方赔偿”的解决方案,但一些受害者遗属最近接受了这一解决方案,收到了超过2亿韩元(人民币约107万元)的判决金,因此就以约定书为依据发送了要求支付的内容证明。遗属们直到最近才意识到“无论以何种形式拿到钱,都要向团体支付20%”的约定。

“日帝强制动员市民组织”的监查人律师金某本月1日向领取判决金的一名受害者遗属发送了《要求支付约定金的公文》,说:“在领取的2万5631.3458亿韩元(人民币约134万元)中,需要向市民组织支付20%(5126.2692万韩元,人民币约27.5万元)作为报酬。请多多协助。”金某出身“民主社会的律师组织”光州和全南支部,曾担任作为团体前身的“支持劳动精神队老奶奶的市民组织”的共同代表。

支援团体要求支付的依据是2012年10月与三菱重工业征用的5名受害者签订的约定。从当时的约定书来看,“关于该事件,无论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协议金等名称如何,从被告(日本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的20%将交付给组织”。附上了约定书原件和以精确到一分钱写明的人均应支付具体金额的“各继承人支付报酬额”文件,表示:“诸位在取得钱财领取权限的同时,还继承了老人家履行约定内容的义务。必须按照约定付款。”

日帝强制动员市民组织理事长李国言(音)等人以此为依据与遗属接触,解释称财团支援受害者超过了10年等,要求支付约定金。签订协议的5名受害者中有3人去世,3人中有2人的遗属同意了政府的解决方案,上月中旬领取了超过2亿韩元的判决金。外交消息人士说:“一些遗属在领取判决金后才收到了存在受害者生前签订的约定书的通知,对支付面露难色。”支援团体在遗属领取判决金后立即与遗属联系,要求支付部分金额,但这一要求未被接受,因此在大约两周后开始发送内容证明。

面对批评政府的解决方法、劝阻领取判决金的支援团体在付款后要求支付部分金额的情况,一些遗属感到困惑。支援团体对政府替日本被告企业支付判决金的第三方赔偿方案批评称:“这是颠倒加害者和受害者的亡国解决方法。”一些人说:“这在法律上可能无效。”理事长李国言今年3月向行政安全部下属的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转交了3名幸存者反对政府解决方案的内容证明,表示:“你们反而作为支援日帝战犯企业的财团进行工作,应该先把招牌换掉。”此外,今年年初关于韩国外交部正式提议作为征用解决方法的“第三方赔偿”的国会公开讨论会结束后,他表示:“政府让人权侵害事件沦为支付金钱的单纯问题。赔偿是次要的问题,首先要道歉。”却在判决金支付完毕后与遗属接触,要求“结账”。

在此情况下,关于明文规定捐赠被告支付的20%赔偿金的约定,支援团体23日表示:“这是社会惨案等公益诉讼中普遍存在的事情。原告们将在人权团体、活动家的帮助下领取的部分赔偿金捐给其他公益事业基金,反而是应该建议留下更多先例的事情。”国民之力代表金起炫说:“议员尹美香以帮助慰安妇受害者为由获取个人利益,这件事和尹美香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以强制征用受害老人的名义抢走补偿金,这和黑社会收取保护费有何不同?”

输入 : 2023-05-24 10:27  |  更新 : 2023-05-24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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