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损害前总统卢武铉夫妇名誉而被起诉的国民之力议员郑镇硕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事件是郑镇硕2017年在脸书上发帖称:“前总统卢武铉的夫人权良淑和儿子因涉嫌收受朴渊次数百万美元的贿赂而接受检方调查,在夫妻吵架后,权某离家出走,当晚独自留下的卢武铉总统自杀的事件。”他因此被遗属起诉。去年检方以500万韩元(人民币约2.7万元)的罚款对郑镇硕进行了简易起诉,但法官提交了正式审判,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通常,损害名誉毁案就算有罪,也会被处以罚款,判处有期徒刑实属罕见。
法庭认为郑镇硕帖子中“前总统卢武铉夫妇夫妻吵架,权某离家出走,独自留下的卢总统自杀”的部分是虚假事实。法庭还表示:“他用粗鲁且断定的措辞严重损害了前总统卢武铉夫妇的名誉。”但这条帖子的主旨是,2017年首尔市长朴元淳主张前总统卢武铉因李明博政府的报复而死亡,所以试图表明这不是事实。而且,郑镇硕在法庭上向遗属道了歉,却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说了“夫妻吵架、离家出走”这种话就要坐牢,这能叫做民主社会吗?
此前,前卢武铉财团理事长柳时敏因主张“韩东勋长官过去非法跟踪卢武铉财团账户”的虚假事实而被起诉,但他一审被判处罚款500万韩元。提出类似质疑的黄希锡也在一审中被处以罚款500万韩元。有期徒刑6个月和罚款500万韩元有天壤之别。怪不得有人批评对郑镇硕判处有期徒刑是不公平的过分判决。
法庭表示:“当时前总统卢武铉夫妇很难被视为公共人物。”这也令人费解。法院通常允许对公共人物提出广泛的质疑,却说因为是对私人名誉的损害,所以从严处罚。谁会认为卢武铉夫妇不是公共人物?这是法官为了判处有期徒刑而牵强附会。我们不得不问一句:“如果是卢武铉之外的其他人的问题,该案的法官是否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不能为了让某人成为批判的圣域而利用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