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朝鲜“炸毁联络事务所”被判赔偿446亿韩元,政府称“尊重法院判决”

金敏序 朝鲜日报记者

查看韩文原文

3行摘要
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朝鲜赔偿446亿余韩元
ㆍ缺少有效手段强制朝鲜履行赔偿
ㆍ尹锡悦政府时期提起诉讼,1审胜诉

2020年,朝鲜炸毁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近日,韩国法院就此事判定朝鲜赔偿韩国政府的损失,韩国政府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并将商讨必要的措施。”

▲ 2020年,朝鲜公开的位于开城工业园的韩方资产——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被炸毁时的视频。/朝鲜中央电视台截图,纽西斯
16日,韩国统一部就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联络事务所)炸毁索赔诉讼1审胜诉判决向媒体阐明立场称:“政府期待重启南北对话,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南北间的所有问题。”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意46部判决,被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向原告大韩民国政府赔偿446亿余韩元(约合2.3亿元人民币)。法院对大韩民国政府的索赔金额(联络事务所101亿8000万韩元,约合5230万元人民币;开城工业园综合支援中心344亿5000万韩元,约合1.8亿元人民币)予以全额认可。若无上诉,预计1审判决将直接作为最终定论。

尽管法院判定朝鲜赔偿,但实际上韩国政府并无有效手段强制朝鲜履行赔偿。鉴于政府的立场是通过重启南北对话改善关系,考虑对朝鲜采取强制措施履行赔偿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据统一部有关人士表示:“政府提起诉讼的主要目的是保全国家债权、防止债权消灭时效届满,现已胜诉并达成目的”,“根据民法规定,联络事务所等索赔债权的时效延长10年。”

本次面向朝鲜的诉讼是2023年6月尹锡悦政府时期发起的。因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损害发生之日或知晓损害发生之日起3年后消灭,政府当时赶在时效届满2天前提起了诉讼。

北韩大学院大学客座教授梁茂进表示:“朝鲜炸毁联络事务所的行为违反南北协议并侵害韩国财产权,有必要尊重法律判断,但存在现实中难以强制执行的问题”,“可以预见朝鲜会依照2国政策无视(本次判决结果),但也不排除朝鲜认为韩国表露出对抗态度,继而出面谴责现政府的对朝政策。”

输入 : 2026-09-16 13:32  |  更新 : 2026-09-16 14:27

朝鮮日報中文版 cn.chosun.com
本文版权归朝鲜日报网所有, 对于抄袭者将采取法律措施应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