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公务员间谍事件”的上诉审审判中,中国大使馆提出“韩国检方出示的中国官方文件证据资料均伪造”的答辩书,从而引发巨大争议。
“为实现民主社会的律师团体”和部分政客16日指出,国家机关操纵间谍案,甚至捏造证据。
”而检方和国情院针锋相对地表示:“是通过正式外交渠道获得的文件,不能断定是伪造。
”◇中国大使馆:检方出示的三份文件系伪造
争议焦点在于,因间谍罪被起诉的刘宇成(音)的北韩出入境记录。
检方去年11月从中国和龙市公安局拿到刘某的出入境资料并交给法庭。
资料中记载了刘某2006年5月23日至6月10日从中国两次前往北韩(出境、入境、出境、入境)的记录。
刘某方面对证据来源提出了质疑。
就此,检方向法院提交了和龙市公安局的答复,内容为“确实提供了刘某出入境记录”。
就此,刘某方面表示:“确实有一次是前往北韩后返回中国,后面两次入境是程序更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
”同时还向法院出示了支持他主张的中国三合边防检查站提供的情况说明文件。
也就是说,由于出入境计算机网络出现错误,所以记载了两次根本不存在的“入境”记录。
韩国检方向三合边防检查站询问刘某方面的主张是否属实,并向法院出示的答辩书中,三合边防检查站方面答复称:“工作人员将‘出境’误记成‘入境’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双方主张完全不同,首尔高等法院向中国驻韩大使馆提出了确认资料真假的要求,对方13日回复称:“辩护人(刘某方面)出示的资料是合法的官方文件,检方出示的文件均系伪造。
”◇检方:和中方合作查明真相检方当天甚至破例公开了和中国当局交换的对外保密的外交文件,并主张向法院出示的资料是通过正式外交渠道获得的文件。
据说是负责此案第一轮调查并主导资料收集工作的国情院方面也表示:“记录属实。
不存在造假或伪造行为。
”检方指出,中国大使馆出示的答辩书中没有提及“官印伪造还是整个文件伪造”、“出示资料方是否没有权限的机构”等具体内容,而且过去有过因部分“程序上的错误”而否认整个资料公信力的外交前例,因此检方打算以此为根据与中国当局合作调查证据来源。
有分析称,检方和国情院没有经过中国大使馆和外交部的正式渠道,而是直接与有关机构进行接触,程序上存在问题,中方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判定文件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