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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左派为何对韩中日ISD条款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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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韩中日三国21日草签的投资保护协定(BIT)中也包含与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相似的投资者与国家诉讼制度(ISD•Investor-State Dispute)。
韩中日投资保护协定是旨在刺激三国企业投资的条款,经各国内部审核,将于5月在中国举行的三国首脑会议上正式签署。
投资者与国家诉讼制度是保障对本国投资的外国企业和外国投资者权利的制度,世界各国签订的2676个投资保护协定和300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均包含该制度。
韩国与86个国家签署的投资保护协定中有82个包含该制度,而且与45个国家签订的FTA中也包含该制度。
因为只有保护外国企业的财产不受侵犯,不歧视外国企业,外国企业才会对韩国进行投资,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只有这样韩国企业也才能在对方国家不受歧视。
韩中日投资保护协定规定,如果因各国政府的不合理规制和政策变化,外国企业的投资价值下降时,外国企业有权向对方国家政府提起诉讼,如果投资者提起诉讼,对方国家将自动应诉。
这和韩美FTA的内容相一致。
韩中日投资保护协定的ISD条款与韩美FTA的不同点是,外国企业只有获得政府批准才能提起诉讼。
如果今后韩中日投资保护协定发展为韩中日FTA,像韩美FTA一样对所有外国人投资都将适用ISD条款。
韩国左派市民组织和亲北势力将韩美FTA中的ISD相关条款定义为“有害条款”,一些法官和律师主张韩美FTA与韩国宪法中保护国民财产权的条款相冲突,侵犯了“司法主权”。
民主统合党和统合进步党则表示,如果自己执政,将最先废弃韩美FTA。
而且两党认为,韩美FTA中问题严重的就是该条款。
但对含有几乎相同的ISD条款的韩中日投资保护协定他们谁都没有发表反对声明或呼吁废弃。
这就说明虽然他们提出了反对韩美FTA的各种理由,但归根结底之所以反对是因为对象是美国。


输入 : 2012-03-26 12:12  |  更新 : 2012-03-2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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