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公布,在加入《反行贿公约》的40个国家中,韩国是公约履行业绩最差的四等国家。《反行贿公约》1999年生效,目的是防止企业向外国公务员行贿。
透明国际公布的等级是评价缔约国为阻止本国企业向外国公务员行贿做出了多少努力。今年美国、德国、英国、瑞士获得一等,意大利、澳大利亚等4个国家获得二等,法国、加拿大等10个国家获得三等。韩国和另外21个国家被列为四等国家,即“几乎或完全没有为阻止向外国公务员行贿而努力”。
韩国的腐败认知指数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在34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列第27位,处于下游。透明国际的腐败认知指数表示一国公务员和政客的腐败程度。对韩国公务员腐败的国际评价低意味着国内公务员和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贿赂关系。透明国际的此次评价说明韩国企业到了国外也肆无忌惮地向当地公务员行贿。
该组织指出,韩国政府几乎不处罚海外行贿的犯罪行为,即使发现向外国公务员行贿的线索,国税厅也不会将案件移交给调查机构。据说,韩国企业根本不认为向外国公务员行贿是犯罪,而且也不具备保护内部举报者等内部管制体系。
此次获得一等和二等的美国、意大利等国企业在国外抢客户时,游说行为比韩国企业更为严重。这些国家能获得一等和二等是因为他们不像韩国企业那样采用送钱的原始方式,而是采用更高级、更多样的方式。如果韩国企业继续像现在这样什么都用钱解决,总有一天会在国外市场上被抛在后面。韩国企业总想套关系的认识如果大幅扩散,韩企最终将会成为国际舞台上的回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