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认为,文在寅政府制定的《禁止对朝传单法》违宪。该法律是2020年6月朝鲜金与正要求“制定阻止对朝传单的法律”后,被正在为南北活动而绞尽脑汁的文在寅政权草率通过的法案。散发对朝传单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向被金正恩政权蒙蔽双眼的朝鲜居民宣传真相,民主国家就算不能鼓励,又怎么能成为处罚的对象?言论自由是民主主义的根基,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却按照金与正的要求,制定了将韩国国民送进监狱的荒唐法律。宪法法院对此表示:“这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过度行使。对政治言论自由限制非常重大,违反了禁止过度原则。”这是理所当然的决定。
宪法法院的决定在预料之中。此前,今年4月大法院以散发对朝传单为由,判决文在寅政府取消设立脱北民团体的许可是不妥当的,表示“散发传单具有向朝鲜居民告知真相的公共作用”。关于文在寅政权给出的禁止传单法的唯一依据——“对边境居民安全的担忧”,宪法法院也表示没有根据。最高司法机关都认定该法律本身无法自圆其说。
《禁止对朝传单法》从制定的理由开始就不符合常识,内容违宪,通过过程也不民主。判断是否违宪没有那么难。但宪法法院在宪法诉愿提出3年后才做出违宪的决定。文在寅政府时期,宪法法官中韩国法律、人权法、民辩出身的进步倾向的人占据多数。当时决定被阻挠,现政府上台后任命了2名新任法官,最终做出了违宪决定。不得不怀疑,文在寅政府时期的宪法法院站在政权一边,故意推迟了决定。制定了恶法的文在寅政权责任重大,但宪法法院几年来对这种法律在韩国实施的情况坐视不理,责任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