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记录过多,掌握内容确实需要时间。该案的案件记录包括证据目录在内多达数十卷。但案件移交审判已经5个月。如果辩护律师们有心要看,这个时间完全可以完成记录探讨。2017年“干政门”事件的案件记录同样十分庞大,但起诉一个多月后就开始正式审判。李在明案辩护律师们主张还没看完记录,只能是拖延审判的借口。
而李在明方面拖延审判的尝试还不止于此。7月,李在明方面申请将原本在水原地方法院审判的该事件移交正在审判“大庄洞”事件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合并审理。如此一来,案件审理时间必然会延后。大法院时隔半个月驳回了该申请,李在明就再次要求法院更换审判庭。理由是该事件的审判庭对因同一事件被起诉的前京畿道副知事李华泳处以重刑。但法律上这不能作为重新分配的依据。最终,重新分配的要求被驳回,如今改为以探讨记录为由继续拖延时间。
而李在明方面如此行事的原因不难推测。李在明担任京畿道知事时期发生的非法对朝汇款事件,在李华泳被认定有罪的情况下,李在明难逃有罪判决。副知事很难瞒着身为京畿道知事的李在明做出这种事,这是常识。所以李在明想方设法拖延审判,在审判的最后一刻还提出毫无依据的“检察厅设宴笼络质疑”。民主党甚至还针对调查该事件的检察官提出特检法。如今李在明开始亲自出马拖延审判。到头来只能是法院拿出决心迅速推进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