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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如果韩国人在中国拍到情报机构下场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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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美国核动力航空母舰“西奥多·罗斯福”(CVN-71)舰从釜山海军作战司令部釜山作战基地启航,参加韩国、美国、日本三国的首次多领域军事演习“自由之刃”(Freedom Edge)/金东焕记者(音)
9日,一名40多岁中国人用无人机拍摄国家情报院大楼,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他经仁川机场刚一入境,就租车前往首尔国情院并放飞无人机,他向警方陈述称:“对世界文化遗产很感兴趣,所以打算拍摄献仁陵。”献仁陵位于内谷洞偏僻处,连韩国人也鲜少前往。他是以献仁陵为借口拍摄附近的国情院。6月,3名中国人用无人机拍摄停靠釜山海军基地的美国航空母舰被抓。在对他们的电子设备进行分析后发现,至少2年间,他们还拍摄了其他的军事设施。当时他们声称是“单纯好奇”,但难以令人信服。

盗摄情报机构、军事设施、战略武器极有可能是间谍行为。但在韩中国人竟胆大包天地大白天放无人机,拍摄国情院和美国航母。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很清楚,韩国刑法和军方刑法仅将利于“敌国(朝鲜)”的行为认定为间谍罪并加以处罚,而外国人在韩开展的反国家情报活动缺乏处罚的依据。实际上,拍摄国情院的中国人仅适用违反《航空安全法》涉嫌,美国航母拍摄者适用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涉嫌。起诉被怀疑为中国秘密警察局韩国据点的首尔中餐厅经营者时也仅适用违反《食品卫生法》等嫌疑,而非间谍罪。

与之相反,中国于2023年12月以间谍嫌疑逮捕了从事半导体行业的韩国侨民,并拘留至今。这是中国扩大间谍罪适用范围的《修订反间谍法》实行后,首次在韩国人身上适用。在中国,因为拍摄的照片中包含部分军事设施等而被视作间谍遭到拘留的外国人不计其数。在朝中边境,即使只是拍摄朝鲜方向也有可能被当作间谍。如果韩国人在中国放飞无人机拍摄中国情报机构或海军基地,下场将会如何?

韩国国会已经着手审查将间谍罪适用范围从“敌国”扩大到“外国”的《刑法》修正案。在这个问题上,朝野的立场差距也不大。应当尽快扩大间谍罪适用对象,并使失去对共调查权的《国情院法》恢复正常。

输入 : 2024-11-14 10:22  |  更新 : 2024-11-1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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