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市原本拒绝变更柏岘洞土地用途,但金某加入开发企业后,突然连跳4级更改了土地用途。开发方式也从民官联合开发变更为民营开发,开发利益全部归民营企业所有。在此过程中,金某向时任城南市政策秘书郑镇相提出请托,郑某指示负责公务员:“按照开发商方的要求好好处理”,法院认定上述情况全部属实。而郑某是李在明认可的“亲信”。牵涉进两名核心亲信的开发过程,身为最终裁决者的李在明不可能不知情。
上届大选时,李在明称,变更柏岘洞土地用途的原因是“受到国土交通部威胁”。言下之意,柏岘洞特惠与自己无关。但国土部公文中没有这样的内容,城南市和国土部公务员也作证称:“不曾威胁。”最终,他被指控公布虚假事实,并在日前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该案的审判庭称:“变更柏岘洞土地用途是城南市自行判断的。”也就是说,接连有判决支持柏岘洞特惠是“城南市的作品”。
上届大选时,李在明还称,与金某“不怎么联系”,否认与他关系亲近。但2014年城南市长选举时,金某曾为李在明代缴选举办公室的租金。金某还被爆出从推进柏岘洞事业的2014年开始,与郑某共计通话115次。走得不近,怎么可能做到这一步。在金某的审判中,法院未裁定李在明是否介入。李在明与郑镇相正因让民间企业享受全部柏岘洞开发特惠的渎职嫌疑另行接受审判。这场审判必须揭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