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切的纷争都引有关部门跳脱法律规定行动而起。依照法律规定,只有警察拥有内乱罪调查权,且没有解释或争论的余地。但在调查初期,没有权限的检察和公调处却争先恐后地投入调查。虽说检察、公调处在调查尹锡悦滥用职权的同时,可以调查相关犯罪,即内乱罪,但利用小嫌疑来调查大嫌疑,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强盗逻辑。虽然事后公调处与拥有法律调查权限的警察成立了共助调查本部,但这也只是一个法外机构。
此外,公调处的调查程序和行为也争议不断。调查现任总统却没有协调调查方法、时间等,单方面通报传唤了3次,不见回应就申请逮捕令。调查国会议员也不至于此。本应秘密进行的逮捕令申请也告知媒体,宛如现场直播。这不是调查,更接近政治。申请尹锡悦逮捕令也不在辖区,而是去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引发“与法官串通”的质疑。实际上,该法官还随意补充了逮捕尹锡悦时不要适用刑事诉讼法条款的荒唐判断。这不是法官,而是政客。结果逮捕令执行受阻,又试图推给警察执行,最终失败。
在这种情况下,公调处继续调查只会徒增争议,实际调查也无法推进。在日后的调查或审判过程中,还会出现关于调查合法性的争议。避免这种情况的唯一方法就是公调处退出,让拥有内乱罪调查权的警察全权负责调查。尹锡悦方面表示,合法调查机关开展调查将予以配合。而尹锡悦也应信守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