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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不是税金而是惩罚,应全面修改继承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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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继承税法的讨论仍在继续。去年韩国政府提出了提高继承税扣除限度、降低企业继承最高税率的法案,却由于民主党的反对而告吹。随着提前大选的可能性增大,民主党代表李在明说:“我不会让国民因税金卖掉房子离开,而是会留在这栋房子里生活。”就是说要将现行的“一次性扣除5亿韩元(人民币约253万5000元),配偶扣除5亿韩元”提高到“一次性扣除8亿韩元(人民币约406万元),配偶扣除10亿韩元(人民币约507万元)”。这样一来,就算在首尔和首都圈拥有18亿韩元(人民币约913万元)的房子,也会成为遗产税的免税对象。但李在明和民主党反对政府和国民之力将50%的遗产税最高税率降至40%的方案,说这是“超富人减税”。

韩国的遗产税与其说是税金,不如说近乎变质成了惩罚。继承税扣除限度在1997年起的28年里从未改变过。在首尔50坪公寓售价5亿韩元的时期,扣除5亿韩元的设定被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当时仅由少数富裕阶层缴纳的继承税现在中产阶层也要缴纳。所以李在明和民主党在提前大选之前,提出要针对中产阶层提高遗产税扣除限度。民主党似乎在发善心,但美国以2024年为准免缴了1292万美元(约184亿韩元)的继承税。

同样急需修改的是世界上最沉重的企业经营权继承税问题。韩国遗产税的最高税率为50%,在OECD国家中排名第二,但加上附加税,企业最大股东的实际最高税率升至60%。对最大股东加收的附加税是将继承企业视为“财富代代相传”的惩罚性征税。如果历经两代人继承企业,则企业实际上可能实现国有化。

如果因为高企的继承税负担,大股东不得不卖掉公司来交税,对国家经济的负面影响会比税额更大。该企业毫无问题地继续经营,雇佣工人并缴纳法人税对全体国民更有利。如果以后大股东出售企业经营权,那时再交税也不迟。

在日本,继承税率名义上高达55%,但日本引入了具备一定条件时免除继承税和赠与税的破格的事业继承特例制度。就算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性,也有必要将惩罚性的继承税重组到符合OECD国家标准的合理水平。

输入 : 2025-02-25 10:02  |  更新 : 2025-02-2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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