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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日,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在首尔瑞草区大法院举行的第12届大韩民国法院日纪念仪式上发表纪念致辞。/ 金智浩记者
此前,大法院长在纪念致辞中经常提到“保障审判独立”的原则,但几乎从未直截了当地提到“防止其他国家机构和政治权力的不当干涉”。这是以往大法院院长纪念致辞中很难看到的激烈措辞。
在司法独立得到确立的国家,大法院长没必要特意这样说,因为这在民主国家是理所当然的话。正是因为这一理所当然的原则没有得到遵守,大法院长才向国民发出了只有在威权主义时代才可能出现的呼吁。纪念致辞的内容本身表明了韩国民主主义的严重倒退。
李在明政府之后,对司法部门的政治攻击已远超大法院长所说的“不当干涉或影响”的程度。他们将大法官人数翻倍以改变法院的理念格局,制造了法律歪曲罪,让审判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还引入了审判诉愿制,破坏了大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的地位。这是政治权力滥用立法权,肆意践踏其他宪法机关的行为。
对曹喜大的嘲弄和侮辱早就越过了界限。李在明总统甚至驳回提名大法官候选人,公开侵犯大法院长的宪法权限。这只能视为对大法院在选举法审判中推翻原判、对李在明总统做出有罪判决一事的报复。总统因为个人问题,在三权分立这一民主主义的根基之上放了一把火。
曹喜大在致辞中说:“法院是保护国民基本权利的最后堡垒。法院将只为国民而正确行使司法权。”大法院长这些理所当然的话,听起来并不理所当然。这意味着司法部的独立正在受到严重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