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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相]赦免的政治学

李东勋 评论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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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免法是1948年韩国政府成立后,继政府组织法之后制定的韩国“第2号法”。立法的理由是“为了共同分享祖国光复的喜悦,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同年9月,建国大赦令颁布,6700多人获释,监狱几乎空无一人。赦免法从古到今没有详细的规定,因为该法律本身的宗旨就是“在政治上自行赦免”。


▶韩国政府成立后,总统行使了99次特别赦免。这与需要国会同意的普通赦免只有7次形成了鲜明对比。朴正熙政府行使了25次、全斗焕政府行使了18次等,政治压迫的水平越高,特赦的频度就越高。任期末的赦免在历届政府中从未落下过,主要是总统的亲信和前政权人士得到了优待。每次都是担心法治主义被破坏的反对和提倡国民和解的赞成彼此对立。

▶政治波及范围较大的是赦免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1997年大选之后,总统金泳三(YS)和总统当选人金大中(DJ)会面,决定赦免全斗焕和卢泰愚。金泳三在回忆录中说:“DJ对我的话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只是说‘好的’。”但金大中方面表示:“当选后就立即要求了赦免。”当时朝野两党在大选中都承诺赦免全卢二人,这一气氛非常浓厚。

▶美国总统福特接替因水门事件辞职的尼克松就任。上任一个月,福特不顾参谋们的劝阻,赦免了尼克松,他所:“应该战胜分裂和憎恶,开启未来。”这让他的支持率从70%跌至40%左右。关于福特可能与尼克松进行“交易”的阴谋论,甚至出现了“福特入狱(Jail Ford)”的口号。福特在两年后的总统选举中败北。但一代人过去后,评价改变了,这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有勇气的决断之一。肯尼迪的女儿卡罗琳在2001年把“JFK勇敢市民奖”颁给福特时说:“和自己的政治未来相比,他更热爱国家。”

▶对于韩国民主党代表李洛渊提出的“赦免李明博和朴槿惠论”,执政党的支持层表示强烈反对。现政权决心团结国民,在任期内一直以清除积弊为由进行报复,助长分裂和憎恶。而他们在选举前夕提出赦免论,却遭到了支持者的反对,这是现政权自作自受。但很少有国民认为,80岁和69岁的两位前总统应该将20年左右的刑期服刑到底。如果继续放任下去,时代的伤口就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是需要总统具备着眼于国家未来的政治能力和作出决断的瞬间。

输入 : 2021-01-04 10:23  |  更新 : 2021-01-0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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