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少数投机势力投资了3.5亿韩元(人民币约191万元),但仅是分红就拿走了4040亿韩元(人民币约22亿元),超过1100倍的暴利是空前绝后的。他们廉价买下土地后获取的追加销售利益就超过4000亿韩元(人民币约21.8亿元)。在此过程中,拥有50%股份的城南都市开发公社取得的公共分红只有1830亿韩元(人民币约10亿元)。大庄洞居民们主张自己的土地按市价一半的价格被征用,正在发起诉讼。这一切简直匪夷所思。
投机势力“一夜暴富”的决定性因素是因为超额利润回收措施被拒。当初城南都公的工作人员制定了“保障大庄洞50%收益的方案”,但被排除在最后的裁决方案之外。最总的决定权人是当时担任市长的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李在明。李在明在国政监查中就“删除超额利润回收条款”一事表示:“不是删除,而是没有采纳要求追加(该条款)的一线员工的建议。”意思当然是自己去掉了这一内容。但在爆出法律责任问题后,仅过去了一天,李在明的态度就发生了180度的转变,称“在干部的层面没有被采纳”,“我没有收到过报告”。
目前正在对大庄洞案进行调查的检方其实在消极怠工。警方半天就找到的核心嫌疑人的手机,检方却不惜撒谎说没有找到,对作为疑案大本营的城南市厅进行扣押搜查,也是开始搜查20天以后才进行的。还在公诉书里删除了拘捕令上写明的前城南都公本部长刘东奎渎职的嫌疑。这是干脆不想对李在明进行调查。和大庄洞案一样,检方的调查也“非常不符合常识”。出现64%的国民赞成“大庄洞案特检”这种民意调查结果是必然的。
俞英民就特检一事表示“会根据国会讨论的结果做出决断”。但掌控着国会的民主党在27日还称之为“国民之力门”,拒绝进行特检。说是在野党门,却为什么要拒绝特检呢?这是把国民当傻瓜的蛮不讲理。现行特检法规定,就算没有国会的决议,只要法务部长官判断有必要,就能任命特检。如果下指示“彻底调查”的总统文在寅,或认为“非常不符合常识”的俞英民没有欺骗国民,就理应引入三分之二国民赞成的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