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级法院当天对周永康进行了一审,周永康对检方公诉的内容大部分认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新华社报道称,周永康承认罪名,放弃上诉,由此罪行确定。周永康一案打破了1949年中国建国以来所谓的“刑不上常委”(不处罚政治局常务委员)不成文规定。
- ▲ 左图:2012年3月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的周永康;右图:11日现身天津市中级法院的周永康几个月间头发全白。/美联社、NEWSIS,CCTV画面截图
据悉,周永康和前重庆市书记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前中国政协副主席令计划(被逮捕)、前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才厚组成“新4人帮”,反对习近平主席执政。因此,此前有分析称周永康可能被判死刑。
北京政界消息灵通人士透露称:“与对薄熙来的审判不同,对周永康的审判采取非公开形式匆匆进行,判处其无期徒刑。这可以看做是习近平势力与反习近平势力政治妥协的结果。”有分析称,尽管习近平主席大力整改腐败,成功强化一人权力,但招致反对势力的不满。暗杀习近平的传闻不断传出也是因为这种背景。该人士还表示:“中国经济持续下跌,南海问题等周边国家的挑衅不断,现任领导班子可能认为有必要进行内部整改。”但也有观测认为,对周永康的刑罚可能阻碍现任领导班子的反腐工作。
中国法院当天表示:“周永康受贿金额为1亿2977万2113元人民币,亲近人士与家属收受的不当金额为21亿3600万元人民币。”尽管周永康的受贿金额与华语地区媒体报道的非法敛财15亿相差甚远,但据悉这是中国公职人员中受最高受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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