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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日记证实慰安妇完全在日军控制下

李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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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大学韩国经济史系名誉教授安秉直(见图)6日公开的日军慰安所朝鲜人管理者的日记在很大程度上揭露了此前没有全面曝光的日军强征慰安妇和慰安所运营状况。
日记执笔者(1905-1979年)在20世纪40年代经济管制加强使其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后,于1942年7月投奔征集日军慰安妇并带到缅甸的内弟。
他在缅甸和新加坡写下的日记揭露了日军慰安所的运营状况和日军慰安妇的日常生活。
但1942年的日记丢失,缺少了有关日军慰安妇征集过程的内容,这一点有些遗憾。
日记主要使用韩文和汉字,其中也穿插了日文。
文章采用了韩文体,但很多地方要按照汉字体阅读才能读懂,所以需要翻译成现代文。


▲二战后期在缅甸和中国边境地区被发现后受到联军保护的朝鲜人日军慰安妇。
1942年7月从釜山出发的“第四次慰安团”被送往缅甸的日军驻地和主要城市。
/朝鲜日报资料图


日记曝光的重要事实是日军多次有组织地征集日军慰安妇。
日军南方派遣军司令部1942年5月要求朝鲜军队司令部协助他们征集慰安妇。
朝鲜军队司令部指定的慰安所运营者在征集慰安妇时说得天花烂坠,骗她们能赚很多钱,并以工资为担保借大笔资金。
他们征集的慰安妇们7月10日和运营者、管理者一起从釜山港出发。
日记中写道:“慰安队前年从釜山出发时作为第四次慰安团团长来到这里的津村先生”(1944年4月6日),这段内容说明除此之外日军还在朝鲜组织了几次慰安团。
部分日军慰安妇拿到了几百日元的预借款。
据研究人员分析,这笔钱来自军方。
日记中有些内容可以证明这一点。
日军慰安所运营者可以随意转让慰安所,新运营者接管起来没有任何负担。
日记执笔者在其内弟因故去世后,并未对其经营的日军慰安所提出优先权。
这是因为日军慰安所实际上属于军队所有,运营者只负责经营。
从日记中可以看出,日军慰安所完全是在日军的控制下运营。
日记中提到的日军慰安所在缅甸有27个,新加坡有10个。
日军慰安所属于特定部队,例如“航空部队慰安所”、“后勤慰安所”等,他们定期向所属部队提交收入报告、营业报告等。
所属部队有时也会变更,日记中写道:“位于仰光殷森(音)的高部队,即航空部队所属的两个慰安所转由后勤部队管理”(1943年7月19日)、“村山先生经营的慰安所富士楼改由后勤部队管理”(7月20日)。


▲日记中证明日军有组织征集慰安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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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慰安所根据军队的命令转移。
“上面下令将慰安所从55师转移到曼德勒附近一个叫页乌(音)的地方”(1943年3月10日)、“勃固的慰安所乙女亭、文乐馆、军官俱乐部等三、四个慰安所转移到阿噶布(音)地区”(4月15日)、“神奈川先生在军队司令部听说慰安所要转移”(8月6日)等日记内容证明了这一点。
结束日军慰安妇生活的人会被重新抓回来。
据日记记载:“过去在村山慰安所当慰安妇,后来离开慰安所嫁人的春代和弘子按照后勤部队的命令再次回到金泉馆做慰安妇。
”(1943年7月29日)。
日记曝光的这些事实证明一些日本人提出的主张不属实,他们主张是民间运营者征集日军慰安妇,慰安所运营者为了生意而跟随日军部队到处走。
安秉直表示:“日军慰安妇和征用、征兵、勤劳挺身队一样在日本正式发动战争后,作为战时动员体制之一由国家强行控制。
征集慰安妇时并未向她们说明要做的事情,采用的方式近乎于人身交易。
从这一点看可以说是‘广义上的强征’。


输入 : 2013-08-07 17:07  |  更新 : 2013-08-0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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