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0日,据彭博社报道称,在过去的4个月里,中国和韩国企业决定合作投资5.1万亿韩元(约合40亿美元)在韩国新建5间工厂。
也就是说,中国企业想利用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将在韩生产的电池应用于在美生产的电动汽车,以享受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的税制优惠。
近来,中国和韩国电池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十分活跃。上周,中企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拿到了在韩设厂的审批。据容百新能源有关人士称:“在韩生产的产品满足IRA规定的核心矿物相关要求”,“出口欧美市场时可享受关税优惠。”
3月,SK On宣布与中国企业成立建造前驱体工厂的合作法人,中国浙江的华友钴业年初与LG和浦项制铁达成合作投资协议。6月,浦项控股宣布与前驱体领头企业中国CNGR(中伟)签署了建设镍冶炼厂的合同。
当前,中国企业支配着电池与电池材料供应链,大量生产前驱体等产品。这些产品被供应给LG能源解决方案、三星SDI、SK On等韩国电动汽车电池制造企业,由此生产出来的电池再被安装到通用、特斯拉、大众等车企制造的电动汽车上。
对于韩中企业的合作,忧虑和期待的舆论声并存。KB证券研究员詹姆斯·李表示:“美国随时都可以将这些合作投资排除在IRA的税制优惠之外”,“对于韩国企业而言,与中企的合作可能存在风险。”但也有舆论认为,至少在短期内,韩国可以维持同中国的合作伙伴关系。SNE Research副社长詹姆斯·吴表示:“如果在电动汽车生产供应链中彻底排除中国企业,电动汽车生产本身就会遭遇困难”,“美国很难将中国彻底排除。”另有分析认为,对于韩国电池企业而言,此番合作将成为在被中国支配的电池市场上拥有技术力量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