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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何时被扑灭、“老虎”何时被赶光?

朝鲜日报中文网


众所周知,中国人善用动物来喻人做事。
比如形容那些“品德极坏,行为像禽兽一样卑劣的人”为“衣冠禽兽”;而表达“彼此同是丑类,没有什么差别的坏人”时常常用“一丘之貉”。
在中国十八大召开后上任的新一届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在表明强力反腐决心时形象地用了“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这里的“老虎”是指位高权重的政府官员而“苍蝇”显然是指那些天天和百姓打交道的底层贪腐官员。
在中国直辖市重庆一再传出的雷政富不雅视频“性贿赂”案和目前正在审理的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就是中国中央政府“拍苍蝇”和“打老虎”的真实写照。
但是由重庆市传出的中国官员腐败案只是目前中国官场腐败的冰山一角。
“打老虎、拍苍蝇”还任重道远。
虽然“老虎”危害严重,其恶劣影响,自不待言,两相比较,“苍蝇”之害却不易被人觉察。
但事实上来自基层的“苍蝇”比起高高在上的大“老虎”,它的数量更大、传播范围甚广,造成的危害影响面会更深、更广。
因为这些害群“苍蝇”直接面向其“服务”群众,每天和老百姓打交道,其工作弊病、权力滥用、寻租行为等直接在公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不断地损害着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从百姓角度来说,“苍蝇”最能直接伤害到他们的利益,诸多中央政府惠民政策往往被身边腐败底层官员化为乌有。
其实在错综复杂的反腐领域里,“苍蝇”和“老虎”已经结为“连体婴”,他们并不能截然分开。
今天的“苍蝇”也许就是明天的“老虎”,在共同私利的驱使下,“老虎”和“苍蝇”往往“狼狈为奸”,腐化变质的权力网正在演变为一条可怕的利益链,割不断、理还乱。
“苍蝇”虽小,也能猛于“虎”。
比如最近被曝光的中国浙江省温州市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316套安置房,创下了中国“村官腐败”的新记录。
“小官大贪”现象,不仅说明“苍蝇”与“老虎”之间并没有绝对界限,更折射出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巨大危害。
所以正如中国新一届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中纪委全会上强调的那样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指示,只有一批危害极大的“老虎”和大量“苍蝇”纷纷被绳之以法,中国社会才会出现公平合理的局面,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也唯有如此,才能稳国本安民心。
读者 季绍斌(文中所述仅代表他个人观点,不代表朝鲜日报中文网观点)

输入 : 2013-08-27 14:41  |  更新 : 2013-08-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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