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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识别区之我见

朝鲜日报中文网

现今科技发达,一国如果要等到不明身份飞行器进入领空才能作出反应,如果是有敌意的飞行器,可能根本不能有效保护国家。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一国总需要知道别国的飞行器是否有可能接近自己领空、有无恶意、及早预备。所以各国设立防空识别区是合理的。

如果双方都遵守这个识别区,对设立识别区一方和进入识别区一方来说都可以减少对峙、消除误判、节约资源。而且,一国在国际空域识别别国的飞行器的类型、目的、航线是他自己的行为且对对方无害,个人觉得设立识别区一方也应该有这个权利。所以双方都认可的防空识别区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国际法没有对防空识别区有明确规定,这样令防空识别区的设立从某种角度上说是合法的。当然总不能把自己的防空识别区划到对方领空里去,否则就和另一条国际法冲突。既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一国的防空识别区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单方面随便他怎么划。

问题是,既然是单方面划的防空识别区,别国就不一定承认,既然不承认也就没有义务一定要配合(例如通告自己的航空器的信息)。新闻经常听A国指责B国“侵犯”了自己的防空识别区。从A国的角度看,自己的防空识别区已经公布所有国家,不遵守是侵犯。但从B国的角度看,自己从没有承认过这个单方面的识别区,“侵犯”这词完全是霸权逻辑。

最理想的是互相协商、划定互不重叠的区域,互相遵守。这样对双方都最有利。

如果双方根据识别区下方陆海域归属,而各自划定了有争议的防空识别区。个人觉得暂时性的、又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只要进入对方的防空识别区,都按对方的要求办理,这样双方都既保住自己颜面又保障双方安全及利益。至于下方陆海域归属问题,则另案处理各自表述,再争个一万年也是另外一回事。退一万步来说,能来通报的航空器当然是没有恶意的,真的要来袭击难道还会通报么?如果不是单方面失尊严,通报一下又有什么损失呢?

庆幸中韩间的防空识别区重叠问题,以两国间的政经关系,而且双方也都愿意谈这个问题。估计多半能以以上两种方法之一处理。再差也是互相默认,然后自己判断对方飞行器无恶意时只眼开只眼闭。

最差的是互不承认防空识别区,双方继续自出自入、紧急拦截、跟踪监视,继而继续毫无用处的警告喊话,再而互相抗议再抗议,最后抗议被驳回再驳回。只要双方没有飞行器被击落,一切还是照旧。这样的防空识别区对双方来说都等于没划。除了为媒体不断提供炒作的材料和增加两国国民对立情绪之外,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但看来中日间的防空识别区就是这么个情况。

读者 兜兜猪

(文中所述仅代表他个人观点,不代表朝鲜日报中文网观点)

输入 : 2013-11-28 13:26  |  更新 : 2014-12-17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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