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9日,美国日刊《纽约时报》(NYT)专栏作家大卫•弗兰奇在题为《哈佛自行推翻了平权行动》的专栏中主张称,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诸多美国大学都对亚裔学生适用更为严苛的入学标准。
他指出,哈佛在此次诉讼中败诉的原因是,“哈佛积极歧视亚裔入学志愿者的证据铁证如山是本案的核心事实。”他还指出,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书中,列举了学业成绩排在下游40%的黑人学生的哈佛录取率高于成绩排在前10%的亚洲学生的事实作为依据。
弗兰奇指出,另一个被告北卡罗来纳大学 (UNC)也对亚裔学生提出了更严苛的入学标准。
正如保守倾向的黑人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所说的,“从历史上看,亚裔美国人很难被归为种族优待政策的受惠者。”在历史上,亚裔美国人一直是被主流所疏远的阶层。弗兰奇还强调:“没有哪个美国人理应受到种族歧视。”
戈萨奇指出,哈佛大学持续向捐赠者、教授团队子女提供优待,“毫无疑问是给予白人和富裕阶层入学志愿者的最大实惠。”他谴责称,此举将导致白人优待和亚裔歧视体系永存。
弗兰奇还介绍了,进步倾向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的反对意见。
杰克逊主张称:“美国公民在健康、财产、福利方面仍存在巨大的种族差异”,“(平权行动)虽然是很久前提出的,但毫无争议地沿用至今。”对此,弗兰奇反驳称:“以财产和收入等为基础的‘种族中立’入学考试政策完全可以抵消这一差距。”
弗兰奇还举例称,在已经实际废除少数人种优待政策的加利福尼亚州和密歇根州的州立大学,即使不考虑人种也建立了多样化的学生结构。
弗兰奇强调:“大法院对哈佛大学的判决结果将在全美法律体系中引起反响”,“所谓的善意的种族歧视将不复存在。”
当天,美国联邦大法院裁定自20世纪60年代起沿用了约60年的“平权行动”违宪。联邦大法院以6票违宪对3票合宪裁定起诉北卡罗莱纳大学的宪法诉讼违宪,以6票违宪对2票合宪裁定起诉哈佛大学的宪法诉讼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