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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史无前例的集体示威成日常的国家,法院裁断也应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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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在首尔龙山区总统室附近,民主劳总建设工会成员在结束民主劳总警告罢工决议大会事前集会后,正在向世宗路行进。/韩联社
11日下午,民主劳总在首尔光化门金融中心前举行了集会。民主劳总申报下午5点至11点在此举行集会,警方称:“下班时间会给市民造成极大不便”,通知前者下午5点至8点禁止举行集会。民主劳总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法院予以受理,警方提出上诉,首尔高等法院做出了相同的裁断。由此可见,法院更看重集会、示威的自由。

放眼全球,没有哪个国家像韩国一样把集体示威变成日常。因为集会和示威采用申报制,除了极少数地区以外,只要申报,警察就无法控制。不用说市中心广场,大道上占道举行集会、示威已是家常便饭,此举给市民们造成的不便罄竹难书。民主劳总的清洁、保安人员在延世大学校内,连续四个月开着高音量喇叭举行校内集会,一名学生采取了各种法律措施均被判定无嫌疑或遭到驳回。有要求回现代汽车复职的人连续11年每天都在首尔瑞草区现代汽车大厦前道路中央的“安全地带”举行危险集会,警察和区厅都拿不出合适的对策,这就是韩国的现实。

因民主党掌控国会,政府无法修改法律。最终唯一能够在集会、示威自由和市民日常生活的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的地方就是法院。而警察和法院的判断又取决于如何解释规定集会、示威限制的《集会示威法》的第5至12条内容。但法院接连做出比起市民的日常生活,更看重集会、示威自由的判决。而法院显然也很清楚,就算集会、示威自由是国民的基本权利,也不能容忍其显著损害他人的日常生活。尤其在当下社会,通过各类媒体,人们有无数的发声渠道,故意影响他人的示威怎么能称得上是自由呢?

示威和集会的目的应在于传达自己的意见。如果行为过激给他人带来痛苦,甚至严重妨碍他人业务,就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希望法院的判断能够有所改变。

输入 : 2023-07-12 10:35  |  更新 : 2023-07-1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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