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该事件再度引发关注,郑倚讚反驳称:“(事发当时)不在现场,也没有下达过指示。”但在查阅一二三审的判决书后发现,郑倚讚的主张本身就是谎言。据判决书称,他在接受调查和审判的过程中,从未主张过自己“不在现场”。判决书明确写道,事发当天,他在南总联办公室打了李某耳光,还踹了肋下。共犯们在殴打李某后称:“他肯定是警方的间谍”,郑倚讚还下令:“再仔细调查后向我报告。”7个小时后,李某再难忍受他们的施暴撒手人寰。大法院称:“(郑倚讚)因为拷问、施暴、威胁、人身拘留不正当长期化和欺罔等,不认为其做出不具随意性的陈述。”时任光州地方检察院检察官,负责调查本案的杨富男现在是共同民主党的法律委员长。他明确表示:“没有进行强压调查。”
在1987年民主化后,仍从事与时代相悖的亲朝活动,对韩国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主思派运动圈势力从未反省过自己的错误,郑倚讚亦然。他们甚至主张自己是“时代的受害者”。当时共同参与暴力致死案并被判有罪的K某此后因谋杀、抢劫、性侵等被判无期徒刑,如今正在狱中服刑,难道说K某也是时代的受害者吗?
而丝毫不知反省,满口谎言的郑倚讚至今仍是李在明的特别助理。而且民主党起初还判定这样的人符合国会议员“公推资格”。在民主党内部,这种程度的犯罪和谎言真的不值一提吗?如果不是,那么必须在郑倚讚的问题上明确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