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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真任佑宰离婚案一审判决无效 违反管辖权

宋元衡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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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佑宰和李富真
水源地方法院20日做出判决,对三星会长李健熙长女、新罗酒店社长李富真和三星电子常务顾问任佑宰离婚诉讼案的二审取消了判处两人离婚的一审判决,将案件移交至首尔家庭法院。

法院在本次判决中接受了任佑宰的主张。李富真和任佑宰离婚诉讼二审于6月29日进行,当时任佑宰以李富真为对象,提出了1万2000亿韩元(人民币约69.44亿元)的财产分割诉讼,并在第二天向水源地方法院提出了反诉,称法院违反了管辖权。之前曾声称想维持婚姻关系的任佑宰要求离婚,主张今年1月水源地方法院城南分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无效。

根据家事诉讼法,诉讼当时若夫妻共同生活,由住所所在地管辖法院审判 。即使在分居状态,如果其中一人居住在原来居住的地方,也由当地管辖法院审判。任佑宰提出,和李富真分居前两人一起住在首尔汉南洞,目前李富真继续住在此地,因此应该由首尔家庭法院审判。任佑宰目前住在盆塘。

任佑宰方面的律师称:“一审在城南分院进行,是违反程序的。两人结婚时一起居住的地方是首尔,因此应该在首尔审判。”但李富真方面的律师认为:“因程序问题审判变长,担心当事者们变得辛苦。两人没在同一个地方生活过,应该向任佑宰住所所在的城南分院申请调解。”

李富真和任佑宰1999年结婚,当时富家小姐和普通上班族的婚姻成为话题。李富真2014年10月向城南分院申请离婚和亲权指定。在法院的两次调解中,两人都未达成协议,不得不进行正式裁判。

1月进行的一审判决结果是“两人离婚,儿子的亲权和抚养权归李富真所有”。一审判决认为,两人从2007年开始分居8年以上,事实上向离婚的夫妇一样相处,任佑宰没有为了恢复关系好好努力。

输入 : 2016-10-20 16:30  |  更新 : 2016-10-2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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