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3部(裁判长金镇哲)30日宣布,对因涉嫌在韩国西海专属经济海域进行非法捕捞而被起诉的中国渔船船长(38岁)等两人,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徒刑加4000万韩元(人民币约23.6万元)罚金。
裁判部还宣布,对与这两人一道被起诉的航海师和轮机员等4名船员分别处以3000万韩元(人民币约17.7万元)罚金。
这些人因涉嫌去年11月1日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89.8公里海域,侵犯韩国专属经济海域21.8公里进行非法捕捞而被起诉。海警将其逮捕后,在押送仁川港的过程中,周围一同进行非法捕捞的30多艘其他中国渔船一起涌向海警舰艇进行了威胁。因此,海警的警备艇发射了600-700发公用武器(M60机关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