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查看梁山市一带登记簿副本的结果显示,4月29日,文在寅、金正淑女士、总统警卫处共出资14.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57.7万元)购买了原A某(67岁)名下的芝山里313号和363-2至363-6号土地(3860㎡,1167.65坪),以及363-2号的两层独立住宅(1楼87.3㎡,2楼22.32㎡)。该土地周边有当地居民居住的民宅和外地人建造的田园住宅、餐厅、咖啡屋等。土地前是通度寺所有的土地,再向前是灵鹫山(海拔1082.2米)。
具体来看,313号(总291㎡)中的199㎡、363-2号(383㎡)、363-3号(27㎡)、363-4号(1871㎡)、365-5号(164㎡)的土地(共799.81坪)和住宅由文在寅和金正淑各持有一半,系两人共同所有,总价为106401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21.2万元)。另外313号中92㎡和363-6号(1124㎡)共计367.84坪由总统警卫处持有,总价为40599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37万元)。
据悉,363-2至363-5号将用于建造文在寅卸任后居住的住宅和庭院等,363-6号将用于建造警卫人员宿舍和办公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