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1日对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进行了不拘留起诉。今年6月,检察机关调查审议委员会曾建议停止调查和不起诉李在镕,但检察机关没有遵守作为牵制起诉权方案而自行制定的改革制度的结果。李在镕在2017年2月因干政事件被特检起诉3年零6个月后,再次被移交审判。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经济犯罪刑事部(部长李卜铉)当天以《资本市场法》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及操纵行情、渎职等嫌疑,对李在镕、前未来战略室长崔芝勋、三星物产代表金信、三星生物工程代表金泰汉等11名三星集团经营人员进行了不拘留起诉。这是自2018年12月检方着手相关调查以来,时隔1年8个月进行的起诉。
检方认为,李在镕等在2015年第一毛织合并三星物产的过程中,按照有利于李在镕继承经营权和加强集团支配力的方向操纵股价行情等,进行非法干预。为此,他还涉嫌对第一毛织子公司三星生物制剂4.5万亿韩元(人民币约259亿元)的会计进行财务欺诈。
相反,三星方面的立场是当时的合并与经营权继承无关,只是为了打开三星物产经营环境的局面,根本不存在李在镕等人参与的事实。三星生物制剂也反驳说:“没有故意进行财务欺诈。”实际上,对于三星生物制剂代表金泰汉,检方去年曾两次以涉嫌财务欺诈等申请了拘捕令,但都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