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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虚心接受判决,决定不再上诉

李政久/梁银京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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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在有关向前总统朴槿惠行贿的撤销还送审中被判处实刑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表示放弃上诉。由此,关于李在镕的行贿嫌疑将不再接受法律判决。

当天,李在镕的律师、法务法人太平洋的李仁宰(音)律师表示:“李在镕副会长决定虚心接受法院的判决,不再提起上诉。”

此前的18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一部判处因行贿罪等被起诉的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在不拘留的状态下接受庭审的李在镕,撤销还送审宣判后被当庭拘留。

25日是提起上诉的最后期限,但由于大法院已就是否有罪做出判定,李在镕方面认为,再次上诉也难以获得实际利益,因此放弃上诉。李在镕在2019年8月的二审中被判缓刑,但随着李在镕向朴槿惠亲信崔瑞媛(原名崔顺实)方面提供的三匹马的价值被追加认定为行贿,案件递交撤销还送审,由此,李在镕的行贿和贪污金额增至86亿多韩元(约合人民币5055万元)。

在此之后,特检组如果也放弃上诉,李在镕的量刑将就此敲定。此外,李在镕在接受调查和一审审理过程中已经服刑了353天。

输入 : 2021-01-25 14:54  |  更新 : 2021-01-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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