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崔某被判处实刑,并被当庭拘捕。
崔某在本人不是医疗人员的情况下,伙同三人成立医疗财团,于2013年2月参与京畿道坡州市疗养医院的开设与运营,截至2015年5月,从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骗取22.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308万元)的疗养补贴。
法庭在阐明量刑理由时称:“认定被告人参与疗养医院的开设与运营,骗取疗养补贴的嫌疑全部属实”,“此举导致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财政恶化,令全体国民蒙受损失,因此责任重大。”
崔某的一审判决原定于今天上午10点40分举行。但崔某迟到了约25分钟,于11点5分左右进入法庭。当时,崔某身穿白色夹克,戴着蓝色丝巾和眼镜。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以涉嫌违反《医疗法》,以及存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规定的欺诈行为为由,对其进行了不拘留起诉,并于5月31日终审判决时,要求法庭对其处以3年有期徒刑。
但崔某的律师在终审判决时提出:“该案过去经过高阳支厅检察官们的详细调查认定崔某没有嫌疑”,“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对此予以起诉,可见明显存在对事实的误解,请法院酌情处理,不要让崔某蒙冤。”崔某也在最后辩论中否认嫌疑称:“感到很迷茫。我只是在开设医院时借了钱给他们”,“并出于回收资金的想法关注医院,并没有参与运营。”
当时,崔某虽身为共同理事长,但因她2014年辞去理事长一职,并获得了不追究医院运营责任的《免责保证书》而未被立案调查。
2日,韩国前检察总长尹锡悦岳母崔某因涉嫌违反《医疗法》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此,他通过发言人回应称:“正如我此前一直强调的,适用法律任何人都不能例外,这是我的信念。”
当天上午,在一审结果出来之前,尹锡悦方面就曾表示:“关于今天宣判的与家人有关的案件结果,将通过相关案件的法律代理人发表立场,不会另行发表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