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委认定谷歌自2011年起与韩国手机制造商签订的反碎片协议(AFA)有失公正。所谓反碎片协议是指在与智能手机制造商的合同中强制禁止修改安卓OS的算法。也就是说,手机制造商若想在自己的产品上搭载谷歌的安卓OS,便不得开发和使用变种安卓(又名‘Android Fork’)。实际上,亚马逊曾打算与LG电子合作推出基于变种安卓的亚马逊平板电脑Kindle Fire,但因为AFA而最终失败。
IT业界认为,这种单方面的条约之所以能行得通是因为谷歌在移动OS市场独占鳌头,占有率达到80%以上。2016年,公正委发现了上述嫌疑并开始着手调查。公正委表示:“针对抢先占领市场的平台运营商为维持和巩固其垄断地位而采取的反竞争行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企业都将公平地进行严格执法。”此外,公正委还就谷歌强迫韩国移动游戏企业只在自己的应用市场Google Play发布游戏的嫌疑,以及谷歌的应用内支付义务化和收取30%的手续费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