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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害怕没敢说…天火同人1号有李市长室股份”

大庄洞嫌疑人南旭出狱后的首份证词…“2014年城南市长选举时,至少向李在明方面提供4亿韩元”

梁银京/刘钟宪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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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旭凌晨出狱,上午出席庭审——21日上午,“大庄洞事件”核心人物之一的南旭(中间)律师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的庭审。他当天作证称,据他所知,金万培于2014年向李在明提供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0.92万元)秘密资金作为再次参选城南市长的资金。/朝鲜日报
21日,“大庄洞事件”核心人物南旭律师(天火同人4号所有人)在法庭上作证称:“自2015年1月起就听金万培(火天大有大股东)说,天火同人1号有时任城南市长李在明办公室的股份。”

当天,与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本部长柳东珪一同因渎职嫌疑被起诉的南旭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2部(法官:李準哲)审理的“大庄洞审判”中,坐在证人席上作出以上陈述。他因拘留时间结束已于当天0时被释放。

当天,南旭称:“2015年2月,金某称,自己的股份只有12.5%。(账面股份)49%中剩下的37.4%由李市长的人持有”,“当时没有提及(李市长的人)名字,2021年(与金某)在谈及24.5%确定为李市长的人持有的对话中,明确提到了郑镇相(现任民主党代表室政务调整室室长)和金湧(现任民主研究院副院长)的名字。”

检方提问:“去年(检方)调查时,为何没有提及李市长方面的股份?”他回答称:“有选举(大选)的缘故,我自己也很害怕,刚一回国就被抓了接受调查,弄糊涂了,确实有没有如实告知的地方”,“非常抱歉。”

他还作证称,据他所知,金万培从2014年从慰礼新城事业的销售代理业者等处筹集的22.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6万元)秘密资金中拿出4亿韩元作为时任城南市长李在明再次参选的资金,此后又追加了1亿至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2.73-105.46万元)。他还作证称,在2018年京畿道知事选举时,金万培也提供了资金支援。

输入 : 2022-11-22 10:20  |  更新 : 2022-11-2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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