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本报的采访可知,民主党代表室政务调整室长郑镇相的拘捕令包含的内容有“金万培承认了应该将火天同人1号的利润分给柳东珪XX三分之一,给(柳)东珪家的哥哥们(郑镇相、金涌)三分之二”。
律师南旭(天火同人4号持有人)21日在法庭上作证说:“2015年1月起,我从金万培那里听说天火同人1号是当时的城南市长李在明(现民主党代表)方面的股份。”而金某也在检方的调查中承认了这一点。
据悉,郑镇相的拘捕令还显示金万培承认了具体探索向郑镇相、民主研究院副院长金涌、前城南道开公本部长柳东珪承诺的“火天同人1号红利支付方法”的内容。金某与负责大庄洞项目结构设计的会计师郑瑛学(天火同人5号持有人)一起讨论了不会造成法律问题的四种分红方案。
两人讨论了柳某成立法人后以高价购买的方式、金某先获得红利后赠与柳某等人的方式、柳某成立房地产执行公司后对其投资的方式、通过假装提起名义信托诉讼并在败诉后把钱转交出去的方式等。
检方在郑镇相的拘捕令中写明:“南旭具体供认了把火天同人24.5%的股份交给郑镇相、金涌、柳东珪的事实。”金万培持有的大庄洞项目股份(49%)中的一半(24.5%)是郑镇相、金涌、柳东珪等“三人帮”的份额,虽然该金额为700亿韩元(人民币约3.8亿元),但除去共同费用(共同承担的项目费)等,约定支付428亿韩元(人民币约2.3亿元)。
金某于24日0点因拘留期满被释放。金某目前的立场是“虽然我说过那样的话,但这是‘假话’”。本报为了询问金某是否改变了立场和相关陈述的意义等,打过电话也发送了短信,但没有和金某取得联系。金某的律师发短信告知本报:“我们不便接受媒体的采访。”
与此同时,检方掌握了很多支持柳东珪在2013-2020年向郑镇相共转交了1.4亿韩元(人民币约75万元)贿赂的陈述的核心物证。郑镇相涉嫌在担任京畿道政策室长的2020年10月在京畿道厅办公室收受了3000万韩元(人民币约16万元)现金,确认了当时柳某为了转交贿赂而乘车进入京畿道厅的车辆出入明细、筹集资金的账户交易明细、洗钱相关短信等。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民主党方面虽然表示‘这是仅凭柳东珪的陈述就进行虚假调查’,但由于检方出示了具体的物证,所以应该认为已经签发了对郑镇相的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