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色情小说家因编写、出版“同性恋性行为”小说而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不少网民对此表示,法庭“量刑过重”。因为在中国,一些杀人、性侵案的犯罪分子,实际获刑还没有该小说家的重。
18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称,刘某(笔名天一)因编写、出版色情小说,被判处10年6个月的徒刑。
2017年,一本名叫《攻占》的小说在网上销售7000多部。这是一部关于男老师和男学生之间的爱情小说,其中写有大量男男同性恋性行为的内容,充满暴力情节。
在中国,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属于非法行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199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发条解释,销售5000张以上淫秽物品并牟利1万元以上,至少要判10年以上徒刑。
中国法院认为,刘某贩卖小说5000部以上、牟利15万元,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对此,《南华早报》表示,刘某小说是中国政府清理网络“色情低俗”有害信息行动的牺牲品。
刘某的案件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网友们表示,刘某虽然存在违法行为,但是量刑过重。实际上,在中国很多强奸犯获刑只有3-10年。据悉,云南省发生一起4岁女孩遭绑架、强奸案,而罪犯只被判处了5年。对此,广大群众表示愤怒发起了抗议,之后法院才改判至8年。
也有人指出,适用于刘某的法条太“落后”。社交媒体上,网友们主张“1998年贩卖5000张(淫秽物品)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对于当今网络发达的社会来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中国一名律师也表示:“该司法解释没能反映社会的变化。”还有人认为,色情小说对社会构成的威胁,远没有立法工作者想得严重。
中国政府在2014年宣布了“与淫秽物品的战争”,对3家网络小说网站采取了封闭措施。今年8月,还将描写有同性恋情节的连续剧《守护者》,从优酷上全部删除。10月,腾讯召开理事会指示,“将微信上的色情小说和低俗信息全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