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中国孔宝家酒因涉嫌侵犯孔府家酒商标权在韩遭禁售

申首志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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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近日判定禁止与中国酒类品牌“孔府家酒”商标类似的“孔宝家酒”在韩国销售。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6日称,接到孔府家酒进口商KFJ KOREA针对孔宝家酒进口销售企业KEUM YONG提出的临时处分申请,理由是“不要侵害商标权”。由此,KEUM YONG今后不得在包装容器或广告宣传品上使用“孔宝家酒”的商标,且禁止生产和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孔府家酒起源于孔子的祭祀用酒,并于1984年当选为中国孔子文化节专用酒。2001年荣获中国十大文化名酒称号。KFJ KOREA于2012年在韩注册“孔府家酒”的商标,在韩国进行独家销售。

今年3月,KFJ KOREA向法院提出临时处分申请称:“KEUM YONG销售的孔宝家酒侵犯了商标权,要求禁止KEUM YONG使用该商标。”KEUM YONG方面回应称:“在KEJ注册商标之前的2003年开始使用‘孔宝家酒’的商标,消费者不会认错或混淆这两种商标。”

法庭最终判定KEUM YONG侵犯了商标权。法庭称:“两个商标整体上有诸多相似之处,适用于同类或类似商品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认错或混淆生产商”,“另考虑到KEUM YONG以‘为祭奠孔子而酿造的中国知名白酒’对孔宝家酒进行宣传,难以否认存在不当竞争之嫌。”

输入 : 2018-06-07 10:03  |  更新 : 2018-06-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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