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韩法院判处前总统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

朝鲜日报网

因贪污DAS资金、收受三星等巨额贿赂而被起诉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重刑。另外,关于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DAS所有权关系,法院判定李明博为DAS的实际所有者。

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部长法官:郑系善,音)在李明博一审公判中,认定16项公诉事实中的7项有罪,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并处以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903万元,1亿韩元≈60.8万元)的罚款。这距离4月9日李明博由拘留状态移交审判,时隔179日。李明博因健康问题和对判决转播决定的不服而没有出庭。

▲ 5月23日,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参与自己的第一次公审,等待开庭。/摄影共同采访团

法庭认定,用作DAS增资款项的道谷洞土地出售款项也系李明博所有。由此,DAS筹集的秘密资金中240亿韩元,法人信用卡刷卡金等共计245亿韩元被认定为贪污款。

但是,向选举阵营员工发放虚假工资,私人汽车使用等嫌疑未能得到证实。在回收员工贪污款的过程中,逃避法人税31亿韩元的嫌疑经判断,大部分逃税金额无法认定有罪,而剩余的部分逃税金额在未经揭发的情况下进行了调查,因此判定公诉无效。

关于三星代为支付DAS美国诉讼费一事,法院认可三星集团总裁李健熙赦免等的代价性,判定为有罪。但是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为59亿韩元,低于检方起诉的68亿韩元。

从国家情报院获取的7亿韩元特殊活动经费,其中4亿以国库损失嫌疑认定为有罪,而从前院长元世勋处收受的10万美元存在代价性,被认定为受贿。

关于以职位代价,向友利金融控股公司总裁李八成(音)等人收受的36亿余韩元中,从李八成和前议员金小南处获取的23亿韩元被认定为受贿。

关于总统卸任后须移交国家记录院的青瓦台文件盗取嫌疑,法院认定违反公诉书一本主义故驳回公诉请求。

输入 : 2018-10-05 16:41  |  更新 : 2018-10-0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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