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十三年八个月的时间里,引发无数风波的日帝强制征用受害人对日本企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30日以受害人的胜诉而告终。当天的判决称:“在日帝的非法支配下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会因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而消失。”这次判决的影响,已经超越了日本企业,有可能扩大至两国外交和历史领域。
大法院当天在日帝强制征用受害人以日本新日铁住金(日帝当时称:日本制铁)为对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的上诉中,确定维持“新日铁住金赔偿吕某等人1亿韩元”的原审判决。韩国法院判决日本企业赔偿日帝的损害,是光复73年来的第一次。
争议的焦点在于1965年请求权协定中是否包括强制征用损害赔偿。日本提供的请求权资金完成了日方的赔偿,而在请求权协定之外,是否存在个人请求权,成为重要的判断对象。
大法院当天表示:“强制征用受害人的赡养费请求权,并未包括在请求权协定中。”
当天原告中唯一的幸存者李春植(音,94岁)亲自上庭,观看了宣判。4名原告中的3人已经离世。李春植在宣判之后说:“官司打赢了,但只剩下我一个人,很是伤心,流下了眼泪。”梨花女子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崔源穆说:“作为人权的最后堡垒,司法部做出了纪念碑式的判决,同时,从动摇了作为韩日邦交正常化前提的请求权协定内容这一点来看,预计会引发相当大的国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