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是,李在明的案子全部停留在一审阶段,而且有很大的可能在2027年5月下届总统就任之前都无法结案。韩国《宪法》第84条规定:“除内乱或外患罪以外,总统在职期间不予刑事起诉。”这里的“起诉”是否包括审判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关于这一点的释义,司法界有不同意见。有意见称,如果被告人当选总统,“已有审判也将中断”;其他意见则认为:“继续审判不予中断,如果判定有罪,总统需辞去职务。”选举越近,司法混乱越甚,届时整个政界都将陷入混乱。
一旦被起诉就要先辞职是政界一直以来的不成文规定。为的是避免被误会试图用权力掩盖罪行。但李在明却一直反其道而行之。总统选举落败后当选国会议员,在党代表选举中获胜,拿到了防弹特权。民主党为了阻止李在明逮捕同意案通过,手段用尽,不惜把国会变成了防弹国会。当时被怀疑投出同意票的议员们在公推中接连落选。在对朝汇款案宣判前,民主党还在第22届国会上发起了意图调查本案检察官的特检法。这一切不是为了妨碍调查、推迟审判、把李在明送上总统之位,还能是为了什么?
在涉及李在明的审判中,教唆伪证和违反选举法两起案件本身判定起来并不需要耗费太久的时间。违反选举法的案件规定在6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但法院拖延审理近两年的时间,推迟宣判。法院如此行事,被指责看政界眼色行事也无话可说,显然是法院给自己招致了不必要的争议。随着下届总统选举的临近,政界妨碍司法的行为将愈发严重。司法部是支撑韩国社会正义和秩序的最后堡垒。哪怕是为了避免成为“宪法第84条争议”的俘虏,法院也坚持原则,不被政治性外压所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