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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李在明案应在总统选举前尘埃落定,以消除政治社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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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出席在首尔汝矣岛国会召开的最高委员会议,一脸严肃地陷入沉思。/李德勋记者
韩国检方以涉嫌参与“双铃非法对朝汇款”为由,对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提起了不拘留诉讼。而就在几天前,因该案被起诉的前京畿道副知事李华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的重刑。李在明以共犯嫌疑被起诉几乎是既定流程。本案内容是2019年,前双铃会长金成泰(音)应李华泳要求,向朝鲜代为支付智能农场事业费和时任京畿道知事李在明访朝经费等共计800万美元。法院承认上述事实,并认定金成泰称“李华泳向李在明汇报了代缴事实,在此过程中,与李在明直接通过两次电话”的陈述可信。而李在明始终表示这是“捏造事件”。接下来将通过审判揭露李在明是否有罪。
如今的问题是李在明的审判能否正常进行。李在明如果被判处监禁以上的刑罚将无法参加总统选举。但在总统选举前,大法院能否就该案做出最终判决还是未知数。如果李在明在大法院做出判决前参加总统选举将引发巨大的社会争议。因为从未有过诉讼在身的被告人参选总统的先例。而且如果李在明当选,势必还会引发“审判是否应当中断”的宪法争议。原因是韩国宪法仅规定:“除内乱或外患罪以外,总统在职期间不予刑事起诉”,而未提及正在进行的审判。

而阻止上述混乱的最切实的方法就是法院在总统选举前做出最终判决。这一点通过一二三审全部集中审理就可以实现。但从法院迄今为止对待李在明案的态度来看,不免会怀疑法院究竟是否会这样做。目前,李在明正在接受大庄洞腐败、违反《选举法》、教唆伪证这三起审判。其中,违反《选举法》和教唆伪证审判起来相对简单。在教唆伪证案中,伪证当事人已经承认了嫌疑。但这两起案件分别在历时1年零9个月和8个月之后,至今仍未做出一审判决。违反《选举法》案一审法官不仅拖延1年零4个月迟迟不判,还突然递交了辞呈。民主党的司法妨碍行为也十分严重。最近,不仅对调查对朝汇款案检察官发起了《特检法》,还在探讨可以对检察官和法官进行处罚的《歪曲法律罪》的方案,甚至可以弹劾法官。

无论如何,法院都应当在总统选举之前判定李在明无罪与否,以消除政治社会的混乱和不确定性。这也是司法部存在的理由。

输入 : 2024-06-13 10:13  |  更新 : 2024-06-1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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