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民主党之所以撤回内乱罪,目的是尽快结束尹锡悦的弹劾审判,直接进入总统选举。只有这样,李在明代表才能不受正在受审的违反选举法2审等所谓的“司法风险”影响,顺利参选总统。李在明一方面竭尽所能拖延自己的审判,另一方面却对宪法裁判所展开速度战,要求“迅速进行弹劾审判”。
如今,整个韩国被尹锡悦的弹劾审判和调查撕裂。只需投下一个火种,矛盾就会烧成野火。也正因如此,宪法裁判所的审判必须保持公正性、中立性,以及程序完整性。有舆论称,国会撤销内乱罪是听取了宪法裁判所的建议,国民之力议员们表示:“宪法裁判所自行丧失权威,助长政治不稳定”,并质疑其公正性。情况混乱至此,如果宪法裁判所不判断内乱罪成立与否,直接做出弹劾审判的最终判决,将留下难以承受的隐患。若想所有人信服弹劾审判决定,比起效率,宪法裁判所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性。宪法裁判所就内乱罪争议做出负责任的判断也是最小化分裂的途径。
起初,国会在弹劾起诉议决书中明确写道:“尹锡悦总统犯下动员政府、军队、警察发动武装暴动的内乱罪。”国民之力内部会出现赞成弹劾的投票,也是受到内乱罪的影响。因此,内乱罪成立与否不仅是政治问题,也是宪法裁判所进行弹劾审判的核心争论点。尤其,民主党自紧急戒严不久后就开始称尹锡悦为“内乱头目”,称国务总理韩悳洙及其他国务委员为“内乱共犯”。民主党将尹锡悦内乱嫌疑说成既成事实,在全国挂出相关横幅,一直在搞舆论战。事到如今却要撤回内乱罪,国民怎么会不感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