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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召开的第430届国会(临时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在民主党主导下,通过了《关于设立12.3尹锡悦紧急戒严等专责裁判部及举报人保护等的特别法》。/纽西斯
但韩国宪法仅将军事法院规定为唯一的特别法院。在没有宪法依据的情况下,以法律形式设立内乱专责裁判部等事实上的特别法院,这本身就是违宪的。即使将专责裁判部的组建工作交给法院,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判断是否组建专责裁判部是司法部门的权限,而强制组建这本身就违反了三权分立。
韩国宪法原则上禁止追溯立法。在案件发生后,通过事后立法追溯适用,很难避免违宪争议。而且设立专责裁判部,对特定被告人适用不同的法律,实际上很可能被视为预先判定其有罪。这侵犯了所有国民应根据同一法律接受公正审判的宪法基本权利。
在此之前,大法院制定了惯例,允许首尔高等法院设立专门审理内乱罪等案件的专责裁判部。这是在民主党试图强行立法时,大法院主动提出的一个替代方案。该方案提出,将案件随机分配给首尔高等法院的各个裁判部,然后再将这些裁判部的案件重新分配给其他裁判部,以便专门集中审理这些案件。这和民主党实际上相当于组建独立的裁判部的方案存在差异,算是勉强找到的避免违宪的方法。但民主党最终拒绝了这一方案。
今后,与前总统尹锡悦相关的案件将分配给内乱专责裁判部。这不可避免地会立即引发违宪起诉,而且在宪法裁判所的审判结果出来之前,审判很可能会中止。民主党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但他们仍执意推动内乱专责裁判部,是为了向一审法官施压,迫使其判定前总统尹锡悦的戒严是“内乱”。
无论是不是内乱,尹锡悦等人只是因为戒严就不可避免地会被判重刑。但民主党认为,只有被定为“内乱”,在明年的地方选举中才能更好地谴责对手。据说他们已经计划在明年地方选举日实施“第二次综合特检”。民主党也知道,这么做也查不出新的结果。重要的是“选举”和“选举政治手段”,而非“实质”。





